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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宁国市委党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03-10 11:10:20 被阅览数:2011次 信息来源:中共宁国市委党校
 
宁党发〔2021〕11号
    为进一步推进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、规范化,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,加强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和市委有关加强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的指示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习计划制度
    每年初,根据中央和省委、市委的重大部署和形势发展的需要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由办公室拟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,经校委集体审定后,发至中心组成员,并按要求报送市委。
二、集中学习研讨制度
    集体学习研讨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,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、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,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。中心组成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和研讨准备,按时参加集中学习。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成员要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,事后及时补课或提交学习心得。作主题发言的成员应形成书面发言材料,并交给办公室(学习秘书)存档。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天,每月不少于1次,每季度研讨不少于1次。中心组设立学习会议签到,每次集体学习,由学习秘书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。
三、个人自学制度
    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,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,明确学习重点,以指定书目和相关理论知识、专业知识为主进行自学,并在统一印制的《学习笔记》上记录学习体会。学习秘书在年底前将《学习笔记》收齐,报主要领导审阅。
四、调查研究制度
    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,立足学习专题和本职工作,深入机关事业单位、企业、乡镇等单位开展调查研究,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,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。学习秘书在年底前收齐调研报告,报主要领导审阅,按照要求市委报送。
五、讲党课和作报告制度
    中心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,结合工作部署,常务副校长每半年至少为全校党员上1次党课,其他成员每半年至少给分管处室的党员干部上党课或作报告1次,党课课件或报告文稿交学习秘书保存。
六、学习档案制度
    建立健全学习档案,分年度做好归档立卷工作。档案内容包括学习计划、学习通知、学习材料、学习记录、学习考勤、读书笔记、学习成果以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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